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古代法律文化建筑的特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古代法律文化建筑的特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1、增强全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核心内容。特别是注重引导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起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
2、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建设的目的,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重要的是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法治文化,创新法治实践,培养起全民发自内心崇尚法治、尊重法律的意识和法律信仰;
3、构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文化价值体系。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尊法,深化普法宣传,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是可以实现的。但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文化价值观的真正形成,需要从根本上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度来实现。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倡导和推进法治建设,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重要意义。
(一)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或治国方略,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其基本内涵在于,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任何人和机构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与“人治”相对。“人治”是指依人而治,依靠的是掌权者的智慧和权威,强调掌权者的绝对权力。而“法治”是指依法而治,依靠的是法律的理性和权威,强调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至上地位。现代国家普遍承认,法治是优于人治的治理方式。最早对“人治”和“法治”的优劣进行比较的思想家是亚里士多德。他指出,人治容易偏离公正,再伟大的贤人也难以完全摒除个人好恶,而法治则体现理性精神,更能确保公正;法律由众人审慎考虑后制定,比一个人或少数人意见具有更多正确性;而且法律具有稳定性,人则容易朝令夕改。故而,“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71页。]
法治应与法制相区分。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法律的体系和架构层面,而法治则是依法治理的总原则和总理念。法制国家并不等于法治国家。法制国家仅仅表示一个国家设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但仍可能存在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情况。法治和法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则无法排除人治的可能性。如果只有法制而没有法治,法制反而可能成为人治和专制的工具。反过来,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法制,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之上。法律制度越合理越完善,越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不同社会的法治理念具有不同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项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大内容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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