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装饰合同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装饰合同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合同***和侵权***如何区别?
1、合同***:一般情况多是由于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即我们常说的违约,违反了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即只有合同的双方或各方之间才会产生***。如: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未按约定履行发货义务,未按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或者交付的产品或者货物有瑕疵,这些均属于合同***。
2、侵权***:一般情况多指损害了人身权、财产权或者知识产权,不具有相对性,即任何人都可能对你的权利进行侵犯。例如:被人打了,会追求人身损害赔偿,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侵权***;还有关于知识产权也属于侵权***。
3、合同***与侵权***竞合:极少数情况下,合同***会与侵权***同时发生。例如:我们买了一个热水器,由于热水器质量问题,导致爆炸或者其他情况的出现,对人身体造成了损害。那么就同时存在合同***(交付的产品有瑕疵)与侵权***(对人身权造成损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当出现竞合时,你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要求违约赔偿或者人身损害赔偿。
以上。
装饰装修合同的***管辖权应该如何确定?
法海一粟认为,装饰装修合同***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1、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建筑法(2011修正)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修正)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江苏省高级人民***召开第6次审判委员会)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装饰装修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这说明,装饰装修合同依法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畴。
2、建设工程施工***的管辖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按照不动产***确定管辖。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装饰装修合同***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装饰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装饰合同***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