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装饰公司问责制度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筑装饰公司问责制度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装修时起***,装修工把家砸了,财产损失该如何评估?
根据你购物***上的金额来做评估的标准,其次还有1.因为后期还需要来整改,所以整改费必须算上去(拆除费,二次返工安装费。二次返工的工价都比头一次高这点要注意)2.如果屋内遭受震动较大,还要做一次全屋电路检查,水路水压实验,这些隐藏的工程可酌情理赔。3.对业主本人的精神损失费,房屋租赁费也可做酌情的理赔。4.这种情况无论什么原因必须拨打110,可对其打砸程度做民事问责甚至刑事质控。
“山东博兴一小学家委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学校要求退还”,你怎么看?
家委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学校要求退还,当然是正确的。因为学校有基础设施维修基金,或者有专门教育经费可用,不需要家长掏腰包,所以即使家长自愿筹款,学校也不能接受。
不过,家长自愿筹款,属于捐赠行为,看到教室墙壁灰暗或者污痕较多,就自己动员起来捐款,筹集装饰费用,这也没什么错。家长也是一片好心,把教室重新粉刷一遍,屋里亮堂多了,孩子们在里面学习也确实会舒服一些。自古以来,没人说做好事是错。八九十年代,还有私人捐资建校的,深受地方***和百姓欢迎。
家委会筹资刷教室墙壁,,体现了家长对学校的支持和关爱,问题是家长发现教室需要装饰一新时,首先应想到请学校去做,为什么自己筹起款来了?估计是学校没有肯定的答复或者一直拖着,家长才忍不住自己想招。如果这样的话,要么是家长心急,要么就是学校领导没把家长的建议当回事。
不知这所学校的教室内壁和顶是否确实很旧?也不知学校现在是否刷新了教室?百姓茶馆衷心祝愿家长和学校和谐相处,天天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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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感慨!家委会好心办坏事了!家委会的这一举动看似是为孩子营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为学校分担经济负担。但此举却是要把学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不是为孩子,为老师为学校好!这是在好心办坏事啊!
山东博兴一小学家委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被学校要求退款,我个人认为学校的处理方法是正确的!如果让家长把教室墙壁装饰了,那学校可就要背上乱收费的罪名了。一旦有心的媒体一曝光,那铺天盖地的舆论,能把学校老师及相关领导给淹死。
其实对于学校的建设和改造,是有专项资金的,只要学校有需求,且合理!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没有必要家委会自发组织筹集。
其次,学习的环境好坏,不再于班级的墙壁有多美丽漂亮,而是在于班级的学习氛围和学校的良好学习风气,还有孩子自身的刻苦努力有关。当然,如果学校有闲钱,也可以搞一搞班级文化也不错,有利于培养班级学风。
最后,告诫一下家委会吧,有时候别自作主张的搞一些花样出来,特别是关于钱方面的事情,如果有能力,可以单独捐助都行,别强行募捐,更不能道德***。有时候,好心不一定就是办好事啊!很有可能会害人!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愚见,不喜勿喷!你觉得呢?欢迎各位留言吐槽!
第六感 观教育:学校的处理决定是及时的,果断的,没有造成恶劣影响。
家委会的职能屡遭质疑,有人戏称家委会就是班主任的工具,用起来挺方便的。就此次***来说,班主任老师无论如何脱不了干系,到底是谁的主意?学校有必要介入调查清楚。
大家质疑家委会,质疑学校,为啥不敢质疑班主任?显而易见,还是考虑到怕孩子受到影响才绕过去的。大家都清楚一个道理,家委会权利再大,没有班主任老师的同意,啥决定也不可能通过,最起码班主任得默认。我不是非要把责任推到班主任老师身上,让班主任老师来承担。家委会有兑钱装修教室的想法,班主任是否告知学校领导知道,是否让家委会等学校的通知再发出倡议?班主任是否觉得这样做不太合适?这些疑问均没有详细的说明,不免让人多想。
学校对外公布处理决定,消除社会影响;对内加强教师管理,严防类似***发生。千万不能***借家委会之名干出某些不光彩的勾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廉洁从教,警钟长鸣!
两起违规向家长摊派资金装饰或装修教室的案例:
山东博兴一小学家长委员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从群里的截图来看,每个班都向家长收取了100元的装修款。目前该款项已经完全退给家长。
宁波一小学一年级班主任也向学生家长收取300元的装修款,而且也是一所公办学校,班主任老师向学生家长收取装修教室的费用,这肯定属于教育乱收费现象,班主任老师甚至把反对的家长踢出群外。
对于这样的现象,我觉得始终是少数的现象,我们没必要去大做文章的,大篇幅的去批判。
作为家委会,他们有这个心思装修教室或者装饰孩子所在的教室,营造一种学习的氛围和好的环境,我觉得这个事情本身没有对错。一般的情况下,按道理是应该需要给班主任老师商量的,班主任老师可能会去请示学校这样的事情。一般的老师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做的,不可取的,可能会直接拒绝家委会或者提醒家委会要注意这方面的规定。***如从所有的家长老师学校达到了一个统一意见,做做这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事情,为何不可?只是我们不用大面积提倡而已,个别行为我们可以表示理解。
当然不管怎么说,作为老师和学校一定要站好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个原则要搞清楚,必须画一条明确的线!
家委会本身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这个并没有明确规定学校或者班级必须建立家委会,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家委会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范围。也就是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这里是没有明确界限的,虽然如此,我们班主任老师心中应该明白,有些事情我们可以做,有些事情我们是坚决不能做的,比如说像班级摊派收费,装饰教室或者装修教室这个问题就是绝对不能行的,所以从班主任这一关就应该卡住,就不会出现一系列的其他问题。对于案例中出现的问题,估计班主任可能是年轻老师或者是经验不足的老师,其实也没什么,有错改了就行了,收到的钱还没使用,退给家长也没什么大问题。
其实在学校工作,家委会工作等等方面,从家委会、家长、学校、老师都需要共同成长,共同摸索,共同见证孩子进步的过程,在这方面肯定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但是我们不是一棍子就打死,遇到问题就把这个人批得要死要活的,有必要吗?好像不动大刑不足以显示我们的“判官”身份是多么的正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装饰公司问责制度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装饰公司问责制度细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