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装饰类考试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筑装饰类考试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营业执照中建筑装饰材料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建材销售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下: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装饰工程,景观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材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及制品、防水材料、机电设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流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新型建材科技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预拌砂浆、外墙保温砂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及技术研究。
生产、加工:节能环保建筑保温材料、无溶剂新型环保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以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材批发;其他专业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业;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建筑业(防水补漏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咨询;建筑小五金、给排水管道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水性涂料、干粉腻子的加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节能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和泡沫混凝土砌块研发销售;矿产品、金属制品、金属材料、铁合金、钢渣、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脑及电脑耗材、润滑油、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职责:
(一)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装修、建筑及室内设计合同应如何缴印花税?
答:1、装饰、装修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1988年第11号)规定:建筑安装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依据上述规定,装饰、装修合同应属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装饰装修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易混淆,对此,辽宁与山东对于装饰装修合同的印花税判定也分别予以了明确,江苏省无此类具体规定。
下述规定仅供您参考:《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行[1999]***号)五、关于装修装潢业合同贴花问题 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含装潢装修内容的,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贴花;其它装饰装修合同,按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关于明确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8]126号)1、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问题。装饰、装修合同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2、建筑设计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因此,我们认为建筑设计合同应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依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3、室内设计合同
与上述建筑设计合同相同,也应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装饰类考试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装饰类考试内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