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装饰开票税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建筑装饰开票税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装修公司不开具***,并告知若要***需要消费者自己承担税金?请问装修公司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院令【1993】136号)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装修公司应按取得的收入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3%),另外还应当缴纳城建税等附加税(0.41%)。上述两部分相加,共计3.41%。
也就是说,所有装修合同上所印的“税金(3.41%)”是装修公司应缴纳的税金,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我国税法明确:装修企业应当交税,也就是说纳税主体是装修企业。消费者花钱购买了各种建材,并支付了人工费、管理费等,不需要再另外交税,所以合同中的“税金(3.41%)”不应该算在消费者应当支付的总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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